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公告 [2]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人员资格等事项在公告中详细说明 [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董事长王建平主持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投票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660,1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87% [4] - 网络投票股东640人,代表股份44,340,5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177% [4] - 除董事张增富请假外,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会 [4] - 股东大会由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会议提案及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两项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表决单独计票 [5] - 第一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3,446,149股(97.9829%),反对584,305股(1.3178%),弃权310,100股(0.6994%) [6] - 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43,217,506股(99.5993%),反对1,453,042股(0.3265%),弃权330,187股(0.0742%) [7] - 中小股东对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557,325股(95.9783%),反对1,453,042股(3.2770%),弃权330,187股(0.7447%) [7] - 关联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在关联交易议案中回避表决 [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8]
海南海药: 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