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原因调查 - 供水异常由水中检测出的硫醚类物质引起,该物质在较低浓度即可产生蒜味、沼泽味、腐臭味等异味 [1] - 异常原因是7月初持续高温晴热导致东苕溪仁和水厂取水口上游水体藻类快速繁殖,其降解产物(含硫醚类物质)于7月16日凌晨进入取水口 [1] - 事件是气候、环境、水动力条件等多种因素叠加导致 [1] - 供水“发黄”“发浑”是由于水源切换和管道冲洗措施引发水流变化,冲刷铁质管壁导致锈层脱落所致 [2] 应急处置时间线 - 7月16日8时,仁和水厂工作人员发现异味 [3] - 9时,原水“臭和味”指标异常(3级),公司报告并要求切换水源 [4] - 9时20分,完成水源切换 [5] - 10时,出厂水“臭和味”指标异常(3级),公司要求进行具体成分排查 [5] - 11时许,启动主干管网冲洗 [5] - 13时30分,仁和水厂出厂水水质指标恢复正常 [6] - 16时30分许,主干管网水质恢复正常,开始对支管及小区设施冲洗 [7] - 20时,区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处置措施 [9] - 21时44分,发布第一次情况通报 [10] - 7月17日15时许,供水支管和受影响村(社区)水箱完成排空换水,供水基本恢复正常 [11] 水质检测结果 - 7月16日8时30分出厂水检测显示,除“臭和味”指标异常外,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均未检出 [14] - 切换水源后,13时30分出厂水水质指标恢复正常 [14] - 7月17日,余杭区疾控中心对出厂水样本检测,38项常规指标均合格 [14] - 杭州市疾控中心检测显示,切换水源后出厂水硫醚类物质未检出,全分析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菌落总数1CFU/mL(标准值≤100CFU/mL),浑浊度<0.5NTU(标准值≤1NTU) [14] - 事件后对全市33座城市供水厂全面检查,出厂水质均符合国家标准 [15] 处置问题与问责 - 余杭制水有限公司在检测出异味后未执行应急预案要求,未提请对用户告知注意事项 [16] - 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未及时报告区政府,未充分考虑管道冲洗易导致末梢水发黄发浑的情况,报告时间严重滞后 [16] -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复核情况、分析严重程度,未及时开展处置 [16] - 余杭区政府协调处置迟缓,未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 [16] - 依据调查结果,对7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包括给予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水务集团董事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 [17][18] 后续服务与保障 - 对受影响的2个街道49个村(社区)完成支管及二次供水水箱清洗 [2] - 免费更换受影响的用户净水器滤芯,7月份水费全额免收 [19] - 16-17日期间,2个街道食品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已封存,将根据检测结果分类处理 [19] - 市、区两级将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全流程管控机制 [19]
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通报
快讯·2025-07-23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