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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华电子挂钟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快讯·2025-07-23 07:59

土耳其对华电子挂钟反倾销措施 - 土耳其贸易部7月22日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子挂钟征收23%的反倾销税,税号为9105.21.0.0 [1] - 该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征税方式为到岸价(CIF) [1] - 土耳其于2001年1月26日首次对华电子挂钟启动反倾销调查,并于同年11月7日作出肯定性终裁 [1] - 此次是土耳其对该案进行的第四次日落复审,前三次复审分别于2007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5日和2019年5月23日作出肯定性裁决 [1] - 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4年5月15日启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