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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同意为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699,89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58% [1] - 本次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2023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总量的30% [7][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同比增长22.53%,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 [9][10]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获授权确定授予日及办理相关事宜,2023年7月10日以11.04元/股向74人授予566.63万股 [4][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解除2,266,520股(占当时总股本1.7215%),本次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6] - 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符合100%解除限售标准 [10][11] 股份变动与高管解锁明细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699,890股至130,178,260股,限售股全部转为流通股 [16] - 董事长刘茂林本次解锁24万股(占总量0.1844%),副总经理黎德光解锁12万股(0.0922%),65名核心人员合计解锁829,890股(0.6375%) [14] -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将按《公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执行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