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福能东方就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事项提起诉讼 [1] - 原告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 - 诉讼请求包括剩余股权转让款2400万元及违约金21286750元,资金占用利息10784526元,合计56071276元 [1] 案件背景 - 公司与中山松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仙游得润15000万元投资对应的股权,最迟应在2022年11月25日前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2] - 协议约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公司应按剩余应付股权转让款总额及资金占用时间,按年利率5.5%支付资金利息 [2] - 若公司逾期支付超过60日,视为根本违约,需一次性支付所有未到期款项,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债权转让情况 - 协议约定中山松德对公司的剩余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福能东方,公司后续支付的款项由福能东方收取 [3] - 福能东方已通过EMS邮寄方式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公司 [3] - 2022年11月14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公司已直接向福能东方还款 [3] 公司财务状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支付股权投资款12650万元,尚余2350万元股权投资款及1095.28万元利息未支付 [4] - 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计提股权投资款及利息,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 -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