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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 腾龙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其中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董事会秘书一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总监一名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1] 高管任职资格 - 存在八类禁止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因经济犯罪被判刑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且破产清算完结未逾三年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1] -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2][3] - 总经理拥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下财务支出审批权 可签署100万元以下日常经营合同 对50万元净值以下固定资产处置有决定权 [2][4]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并享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 副总经理职权 - 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享有必要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需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重大事项 [4] - 具体职权包括协助总经理工作 在授权范围内签发业务文件 按审批权限批准主管部门业务 参加总经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 财务总监职权 -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 负责拟定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4] - 职权范围包括对分管部门人员任免提出建议 督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保持独立性并及时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重大事项 [4] 总经理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 参会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部门第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5] - 会议需提前1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十年 包含出席人员 议题 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等要素 [5][6] - 总经理在听取意见基础上进行最终决策 决策与表决结果不一致时需在纪要中阐明依据 [6] 工作报告机制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资金运用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7] - 董事会可随时要求总经理报告工作 总经理需按董事会要求进行报告 [7] 制度适用与解释 - 工作细则未规定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 [7] - 细则中"以上"包含本数 "超过""少于""低于"不包含本数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