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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燃23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发行3,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期限6年(2023年7月27日至2029年7月26日)[2]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2] - 可转债于2023年8月1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燃23转债",代码"113067"[3] - 自2024年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最新转股价7.40元/股[3] 本次付息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28日[2][8]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25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8] - 本次付息周期为2024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适用第二年利率0.40%[2][5]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B为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6][7] 付息执行细节 - 付息方式为每年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2023年7月27日)[7] - 利息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付,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资金[9] - 个人投资者税后利息0.32元/张(税率20%),居民企业税前利息0.40元/张,非居民企业暂免所得税[10][11] 债券条款说明 - 可转债采用到期还本付息方式,未转股部分在到期日归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4] -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转股的债券不享受当期及后续利息[7] - 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