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2] -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及法律顾问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5] - 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河北省国资委批准实施该计划 [3]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 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离(5名)或主动离职(1名)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其未解除限售的股票 [5][6] - 公司2024年归母净资产收益率3.5%低于行业均值,未达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要求不低于3.5%且高于行业均值),触发回购条件 [6][7]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安排 - 数量:合计回购606.50万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34%,其中因离职回购26.1万股(占授予总量1.48%),因业绩未达标回购580.4万股(占授予总量32.84%) [6][7][8] - 价格: - 主动离职人员回购价2.86元/股(授予价与市价孰低) [10] - 组织调离人员回购价为2.86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 [10] - 业绩未达标部分回购价2.86元/股 [11] -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11] 回购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总股本从1,809,299,376股减少至1,803,234,376股,有限售股份比例从39.75%降至39.55% [11]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回购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2] - 法律意见书:确认回购符合《公司法》《激励计划》等规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及注销手续 [12][13] -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认可回购事项的合规性,需完成减资及股份注销程序 [13][14]
建投能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