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报告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资金使用情况 [1][2] - 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1] - 管理层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注册会计师独立提出鉴证结论 [1][2] 前次募集资金募集及存放情况 - 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29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18万元后募集资金2.8682亿元,净额为2.8559亿元 [3] - 初始存放金额与净额差异18万元为承销保荐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 [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工商银行玉环支行、中国银行玉环支行和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 [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实际投资总额2.8783亿元,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8559亿元增加223.68万元,系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 [4] - 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一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5] - 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 2020年使用不超过1.7亿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21年额度提升至1.8亿元 [7][8] - 2020年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6亿元,收益216.92万元 [8] - 2020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亿元,2021年补充7,500万元,均按期收回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