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7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699,89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58% [1][6] -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届满 [6][7]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22.53%,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全部为B及以上等级,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11]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已履行完整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3]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合规 [4][6][15]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566.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04元/股 [4][5] 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 - 董事长刘茂林可解除限售24万股,占总股本0.1844% [14] - 副总经理黎德光可解除限售12万股,占总股本0.0922% [14] - 65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合计可解除限售82.989万股,占总股本0.6375% [14] 合规性说明 - 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15] -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程序合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