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赋能山东文旅产业发展
行业政策与改革 - 山东省启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及银行保函的改革试点,旨在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1] - 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原本需缴纳20万至140万元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 [1] - 新政策允许旅行社通过投保保证保险替代缴纳保证金,保险费仅为原保证金的1%(如140万元保证金对应1.4万元保费) [1][3] 市场参与情况 - 山东省已有1735家旅行社采用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 [1] - 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主要承保方,累计为旅行社化解经济风险责任3.44亿元 [3] - 1700多家旅行社主动从银行保证金转为投保保证保险 [3] 保险产品与服务 - 保证保险金额需与应缴保证金数额相同,覆盖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紧急救助费用垫付 [2] - 保险公司承担旅行社违约、破产等情形下的赔偿责任,并介入调解旅游纠纷 [2] - 中国人寿财险开发线上"文旅保"平台,实现旅行社足不出户办理投保 [2] 经济影响 - 保证保险将旅行社资金占用压力降低99%(从140万元降至1.4万元) [3] - 商业保险形式为旅游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同时缓冲旅游企业与游客的利益矛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