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缩水”的尴尬
搜狐财经·2025-07-18 05:13
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风险 - 购房者与卖房者为规避税费签订阴阳合同 即实际交易价格每平方米1250元总金额157500元但为少交税签订虚假合同将价格定为每平方米600元总金额75600元[4][5] - 房屋评估部门介入后重新定价为每平方米850元总金额107100元 双方据此签订第三份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6] - 购房者在手续完成后拒绝支付原合同约定的余款46250元 仅承认按第三份合同价格付款并声称已一次性付清[7]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卖房者提起诉讼要求购房者支付余款 法院审理认为首份合同符合市场价每平方米1200至1300元区间且付款时间与金额吻合[9] - 法院认定后续合同价格明显违背公平交易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 属于逃避纳税行为 判决购房者支付余款46250元及诉讼费2370元[9] - 尽管卖房者最终获赔 但追款过程导致十余次往返费用及生意损失 凸显阴阳合同带来的额外成本和风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