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6.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784.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7亿元[1] - 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1]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7亿元,原计划为7.17亿元[2] - 主要募投项目为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5]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3][5] 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4] - 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到期后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4][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4] 审议程序及监管合规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履行了必要内部审批程序[5][6]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无异议[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