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362,06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0.55元,募集资金总额377,661,177.40元,扣除发行费用8,973,981.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8,687,196.23元 [1] - 募集资金已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募集资金净额37,766.12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金额36,868.72万元,较原计划43,486.12万元减少 [2][3] - 调整原因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披露拟投入金额 [3]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3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 - 投资品种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 - 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5] 现金管理目的及影响 - 因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导致资金短期闲置,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保值增值 [3] - 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变相改变资金用途 [6] 相关审批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认为该计划符合规定且有利于股东回报 [6] - 独立董事认为投资产品选择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核查后对计划无异议,认为审批程序合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