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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AMC迎监管新规 行业合规经营水平将提高
证券日报·2025-07-16 16:14

监管政策出台背景与意义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首部统一监管规章[1] - 政策出台旨在完善地方AMC监管制度,提升风险管理与合规经营水平[1] - 地方AMC定义为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名单[1] 行业发展现状与贡献 - 地方AMC自2014年首批名单公布后发展十余年,成为区域金融安全网重要组成部分[1] - 行业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纾困实体企业方面贡献显著[1] 核心监管框架与业务规范 - 明确地方AMC监管框架、业务范围及经营区域,强调主责主业[1] - 允许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破产管理人角色、咨询顾问、市场化债转股等[2] - 禁止行为包括本金保障承诺、虚假出表掩盖不良资产、虚构资产收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2] 行业影响与转型方向 - 政策设展业红线,遏制虚假出表等乱象,推动业务转型升级[3] - 要求地方AMC重检发展战略,加快能力建设与投行化处置模式创新[3] - 行业趋势将聚焦回归主业与本地化,深耕区域市场并升级业务模式[3] - 政策推动内控与合规管理提升,探索资产盘活与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