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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由董事长李厚文主持,会议时间分为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三个时段 [3][4] - 股东大会通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43,507,124股,网络投票股东2,585人,代表股份26,314,458股,合计出席股东2,586人,代表股份169,821,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7% [5] - 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2,585人,代表股份26,31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9%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会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获得同意168,821,582股,占比95.0401%,反对1,848,924股,占比1.2914%,弃权1,151,076股,占比0.6685% [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的同意比例为87.1748%,反对8.4509%,弃权4.3743% [6] - 议案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同意166,699,482股,占比96.8077%,反对3,496,524股,占比2.0740%,弃权1,925,576股,占比1.1183%,达到三分之二通过要求 [7]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2的同意比例为79.1104%,反对13.5720%,弃权7.3176%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