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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5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4]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5][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需重新选举,缺员时需在60日内补选 [7]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策略 [2][8] - 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涵盖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免、财务负责人任免及重大会计变更 [3][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 [4][10] 运作机制 - 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 [9][15][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9][18][1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委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13][25][26] 支持与协调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议筹备及日常联络,公司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13]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3][23] - 协调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关系,确保审计独立性 [5][11] 制度衔接 - 工作细则与《公司法》《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4][27] - 细则自2025年7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替代2024年旧版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