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总则 - 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2] - 股份变动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4] - 因股权激励等限制性条件设置的股份,需向深交所申请登记为限售股 [5] 信息申报及披露机制 - 新任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包括近亲属身份及证券账户 [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管理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减持合规性并上报违规行为 [7][8] - 证券事务部门协助完成信息申报、股份锁定及日常数据管理 [9][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11] 股份转让限制规则 - 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12][27] - 持股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2]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 [13] - 限售股解除条件满足后需委托公司申请解限 [14] 减持与增持行为管理 - 计划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提交申报书,披露数量、价格区间及原因等内容 [17][18]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 [18][19] - 增持计划需明确数量下限(上限不超过下限1倍)、6个月内实施期限及不减持承诺 [20][22] - 增持进展需在实施过半时披露,未执行需说明原因 [23] 股份变动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填报申报表并公告变动数量、价格及剩余持股 [26] - 定期报告中需披露未完成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4] - 短线交易(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需追缴 [28] 禁止交易情形 - 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六类情形不得转让股份 [31]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禁止买卖股票 [32] - 禁止董事及高管从事公司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 [34] 附件及执行细则 - 减持/增持意向申报书需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及价格区间等要素 [17][20] - 买卖股份申报表需记录成交均价、变动数量及剩余持股等数据 [21] - 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替代2022年版本 [39]
中航西飞: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