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形 [1][2] 适用范围与责任主体 - 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参与年报制作和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 [3] -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3] - 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审计机构独立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3]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标准包括: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对应指标的5%以上,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与实际执行存在重大差异未说明、违反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或担保等 [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差异达20%以上或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视为重大差异 [4]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 [5] 责任认定与追究程序 -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工作人员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5] - 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5] - 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内控制度或未按规程办事导致重大差错 [5] - 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员、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 [7] - 从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正损失、非主观因素造成差错等 [7] 差错更正程序 - 公司对前期年报财务报告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 - 年报信息披露差错更正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8]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披露更正信息 [8] 附则 - 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9]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17年版本同时废止 [9]
中航西飞: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