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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Zhongsheng Gaoke Environmental Co Ltd [2] - 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4日 于2016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00,000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53,300元 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2][6]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腾飞路20号 邮政编码214241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4]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5名 其中独立董事3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3][134] - 公司可设立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137][13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11]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股东大会运作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16][1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20]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 应回避表决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 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127][5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54] - 关联交易 变更承诺方案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市政设施管理 污水处理 水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治理服务 [5]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 检验检测服务 测绘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等 [5] - 一般项目还包括环保设备制造与销售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