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相关条款作出修订,现任监事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处理程序 [1][2]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会职权范围扩大,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4][5] -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将股东会职权交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 [4][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更严格的规定,包括不得滥用控制权、严格履行承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权利,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3][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4][5]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内容,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4][5]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