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凯主持 [3][4] - 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披露审议议案内容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参会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 代表股份756,758,714股 占总股本51.4508% [4] - 网络投票股东223人 代表股份11,940,331股 占总股本0.8118% [4]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8.85% [6][8][9][10] - 议案一同意765,950,645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425% 反对2,619,600股 弃权129,400股 [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同意票占其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9633% 反对票占1.0367% [6] - 其余议案同意比例在98.8500%-98.8911%之间 反对比例在1.0889%-1.1500%之间 [8][9][10] 法律意见结论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