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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5日14:30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伟主持[3]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9:25)和互联网系统(9:15-15:00)进行[3][4]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公告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 出席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130,423股,占总股本75.1596%,其中现场出席7人代表211,680,000股(74.9999%),网络投票110人代表450,423股(0.1596%)[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会议[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3)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支持[10] - 最高反对率出现在议案6,弃权67,763股占比0.0319%,最低反对率为议案1-2,弃权44,394股占比0.0209%[7][9] -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提供,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执行[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