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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6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3][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在杭州横店大厦召开,网络投票时段为当日9:15-15:00 [4] 参会人员与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6人,代表股份454,337,307股(占总股本75.1735%),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5] - 无现场参会股东,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无重复投票情况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审议议案内容 - 共审议12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多项制度(如《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及H股相关章程草案修订 [7] - 特别决议议案为取消监事会和H股章程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涉及董事会选举 [7][9]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人)和独立董事(3人) [7][11][12] 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率均超99%(如取消监事会议案99.2657%赞成) [9][10] - H股相关制度修订议案赞成率达99.9869%,反对票不足0.02% [10][1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旭峰等5人、独立董事徐林等3人均以过半数有效票当选 [11][12]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2]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临时提案或议案变更情形 [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