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 日久光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5:0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2] - 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7月3日 [2] - 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方式均按公告执行 [2] 参会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 合计持股75,473,340股 占总股本比例28.2999% 已剔除员工持股计划及回购账户股份 [2]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 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3] - 召集人资格经核查符合《公司法》等规定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情形 [3]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3] - 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统计文件 [4] - 所有议案均经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因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实施单独计票 [4] -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4]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