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生效条件、移交要求、后续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 [1][2][3][4]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公司需及时披露辞职情况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决议作出当日生效 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董事 [2] - 董事辞任后60日内需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符合法规要求 [2] - 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犯罪记录、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证券市场禁入等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出现此类情形将立即解除职务 [2][3]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董事会移交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3] - 需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正在处理事务的进展、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 [3] - 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的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3]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的 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3] 离职后义务 -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1年内仍然有效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3] - 任职期间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3] - 任期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 实际离任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有股份 [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4] - 执行职务违反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因离职免除 [4]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时 董事会需审议追责方案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4][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于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新规冲突则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改制度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7]
思创医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