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注册地址由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1]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审计委员会由曹新伟女士、朱晋伟先生和秦舒先生担任[1] - 公司免去陈英女士、金云峰先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 将"制订本章程"改为"制定本章程"[4]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5] - 修订公司章程第九条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条款[5]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改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6]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删除监事相关表述 仅保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新增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原则[7]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 新增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规定[9][10]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 新增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9]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 新增股份收购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9][11]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 新增股份回购后的处理时限规定[12]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条 新增股份转让限制条款[13]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 新增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16][17]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 新增股东诉讼权利条款[22][23]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25][26]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 新增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权限条款[28][29]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1] - 制定新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详细规定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53] - 修订董事忠实义务条款 新增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禁止性规定[62][63] - 修订董事勤勉义务条款 新增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等要求[63][64]
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