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及部分股东续签新《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一致行动关系变动 - 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19年3月23日签署 有效期至2025年7月12日到期解除 涉及沈锦良 沈鸣等9名原一致行动人[1][3] - 新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7月11日签署 有效期至2028年7月12日 张先林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 新一致行动人包括沈锦良 沈鸣等8人[1][3][5] 股东持股及表决权结构 - 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24,957股 占总股本25.91% 公司总股本为154,103,112股(已扣除回购股份5,396,888股)[2][8] - 沈锦良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三号间接控制2.01%表决权 沈鸣通过华赢二号间接控制3.63%表决权[6] - 金农联相关企业及敦行相关企业于2021年12月将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沈锦良 委托有效期至不再持股为止[2][9] - 沈锦良 沈鸣实际可支配表决权比例达62.4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化[2][9][10] 协议执行机制 - 对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协议各方需事先沟通协商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无条件依据沈锦良意见表决[5] - 对于董事会审议事项 担任董事的协议方需内部协商 若无法达成一致则无条件依据沈锦良意见表决[6] - 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可继承 需保证继承人签署并遵守协议条款[6] 公司控制权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持股数量增减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1][2] - 新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 保持重大决策一致性 保障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