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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3] - 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爽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4][5] - 现场会议在品城西一街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 [5] 出席人员资格与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617,946股,占公司总股本40.4459%,其中现场出席8人(持股122,596,716股,占比38.5524%),网络投票124人(持股6,021,230股,占比1.8935%) [6][7] - 中小股东(非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127人,代表股份23,866,235股,占总股本7.5051% [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未出现否决或临时提案 [8] - 议案1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3,441,816股(占比95.9756%),反对5,158,130股(4.0104%),弃权18,000股(0.0140%) [8] - 议案2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23,511,016股(96.0294%),反对3,692,930股(2.8712%),弃权1,414,000股(1.0994%) [8] -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后议案均获通过 [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