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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 晶华微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1] - 股东会召开需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需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3] - 股东会职权范围涵盖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 关联交易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等 [1] 股东会类型与召集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6]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 亏损达股本1/3 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等 [7]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10][1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若董事会未在10日内回应 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12]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 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13]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会议 提供股东名册并承担费用 否则召集人可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 [14]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 [16]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布 包含会议时间 地点 议程及股东代理权说明 [17][18]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持股情况及是否受监管处罚等信息 [19] 会议召开与表决规则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21][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 重大资产重组)需2/3以上通过 [33][34]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35][36]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列明表决结果及通过事项详情 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46][47]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53] - 新任董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51][52] 会议记录与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股东持股比例 提案审议过程 表决结果及质询答复等内容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48][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工作 出席董事 召集人代表需签字确认记录真实性 [49]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54][5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 "过""低于"不含本数 公告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交易所网站披露 [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