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 晶华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总股本由92,974,389股增加至120,891,094股,注册资本由92,974,389元增至120,891,094元,主要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202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2] - 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3] - 法定代表人产生机制调整为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的规定[5][6]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强调保障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修订内容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2]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等九项禁止性规定[25][26] - 担保审批标准细化,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等七类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28][2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范围扩大,新增"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情形需2/3以上表决通过[28][53] - 完善股东诉讼权条款,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提起诉讼,紧急情况下可自行起诉[19][2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优化,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计票,明确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门槛[57][58]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明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总资产0.1%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4][35] - 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评估,但单方面获利的关联交易(如受赠资产)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仍需评估[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