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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规范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股东权益 [1][2] - 关联方界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采购/销售环节)和非经营性(垫付费用/代偿债务等)两类 [3][4] - 明确禁止关联方通过拆借资金、垫支成本、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参股公司同比例融资除外 [7] 防范资金占用机制 - 公司需保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财务部门需定期自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及时上报 [11][12] - 内部审计部门需专项核查资金占用问题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需配合 [13] - 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合同,若合同无法履行需协商解除并办理退款手续 [15] 资金往来支付与监督 - 关联交易支付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支付依据(协议/决议)需存档备查 [21][22] - 年度审计中需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董事会需对侵占行为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 [17][18]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1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高管违规纵容资金占用将面临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及法律追责 [25] - 子公司违规导致资金占用需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2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