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提高质量 [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5]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其担任召集人 [1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法律法规 [6] -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4]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17]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等 [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28][3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及时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为独立董事创造有效沟通渠道 [3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中介机构费用和差旅费用 [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 [3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10]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少于规定人数时,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12] 专门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5][13]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并对人选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 [27]
浙江永强: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