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和报送事宜 [1]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控制知情人范围 [2] 内幕信息范围 - 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5] -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等 [6] - 还包括董事变动、股东持股变化、公司减资合并、重大诉讼、资产查封等 [6][3]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人员如董事、监事、高管及参与重大事项的人员 [8] - 外部人员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手方、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8][5] - 还包括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承销商、交易所人员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名单、知悉时间、方式等内容 [9] - 登记备案由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档案需保存十年以上 [10] - 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 [14] 内幕信息流转与审批 - 内幕信息需控制在所属部门范围内流转,跨部门流转需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经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在证券事务部备案 [16] - 流转环节需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原信息持有者需对参与者进行保密提示 [16] 保密义务与责任追究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17]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打听内幕信息,一旦知悉即受制度约束 [19] - 违反制度者将受到行政及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1] 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 公司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和处罚,并将结果报送监管机构 [21] - 违规泄露信息或失职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3]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2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7] - 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28]
中辰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