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 公司需主动披露可能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渠道的合规性 [5][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连带责任,若无法保证真实性需声明理由 [7] 信息披露范围与标准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资产交易公告等)、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 [13][16] - 定期报告需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结构、管理层讨论等核心内容,年度报告财务会计部分需经审计 [24][26][27] - 临时报告触发条件包括重大诉讼、资产重组、股权变动等34类情形,需在事件发生或协议签署时点及时披露 [34][35] 信息披露程序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财务部门草案起草、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确保程序合规 [42][4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后披露 [43]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总负责人,协调内外部沟通并监督保密工作,证券部负责具体执行 [48][54] 保密与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书面承诺保密,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启动披露程序 [8][9][94] - 公司通过签署承诺书、限制调研活动范围等措施防止未公开信息向特定对象泄露 [101][102] - 董事及高管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报备,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及重大事件决策期间交易 [108][111] 投资者关系与监管合规 - 投资者关系活动由董事会秘书统一管理,需保存记录并确保信息公平披露 [98][99] - 公司需对媒体错误报道主动澄清,违规信息披露将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及经济责任 [84][103] - 财务信息需经内审监督,确保真实性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96][9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17][1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参照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6]
中辰股份: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