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辰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鲁桐)

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鲁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要求[1] 被提名人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2]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2] 法律法规合规性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等相关规定[2][3] - 被提名人未违反银行业、保险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等行业的董事任职资格管理规定[3][4]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5]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6] 历史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6]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7]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7]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7]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监管措施[8]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声明内容至交易所或公告,并承诺及时报告被提名人独立性不符情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