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改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 - 修订公司章程以反映治理结构变化,包括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调整,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及新法定代表人确定时限 [2] 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 - 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721,080张,转股数为11,159,755股 [1] - 公司总股本由458,508,680股增至469,659,755股 [1] - 注册资本相应由458,508,680元增加至469,659,755元 [1]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增加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 [3] - 调整股份发行和转让规则,强调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 [3] - 修改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方式和程序 [3] - 细化股东会职权范围,包括对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明确规定 [3] - 完善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的决策程序及限额标准 [3]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制度 - 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3] - 独立董事提名机制调整,允许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3] - 明确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列举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职能规定,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股东权利保护机制 - 股东诉讼权扩展,允许股东对违反章程的董事会决议提起诉讼 [3]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大,明确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加强,禁止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