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暂缓与豁免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公司需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可能导致违法违规、不当竞争或损害利益的信息可豁免披露 [3] - 国家秘密定义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经法定程序确定且需保密的信息 [3] - 商业秘密包括具有商业价值且经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3] -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可能侵犯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可能严重损害利益的其他情形 [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程序 -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负责 [5] - 公司需审慎判断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不得滥用程序规避披露义务 [6]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7] - 登记内容包括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审批流程等,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公开情况、认定理由、内幕知情人名单等 [7] - 公司需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禁止内幕交易 [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后续处理 - 暂缓披露信息出现泄露、市场传闻或价格大幅波动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事项 [8]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 [9] 违规处罚与制度执行 - 公司对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条件的信息进行处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0]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1] - 制度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2][13]
英科医疗: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