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关联方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长效机制以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控股股东与子公司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执行 [1] 关联方与资金占用的定义 - 关联方界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包括关联法人和自然人 [2]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如采购、销售环节的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无商业实质的资金拆借)两类 [2] - 明确禁止关联方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2] 防止资金占用的核心原则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费用或代为承担成本,关联交易需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占用 [3][7] - 严禁通过六类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包括无偿拆借、委托贷款、虚假商业汇票等 [3][9] - 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资产和机构独立,禁止共用设备、采购系统或干预董事会职权 [4][10] 管理职责与执行机制 - 董事会为资金占用防范的决策主体,董事及高管负有法定维护资金安全的义务 [4][11]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财务部据此核查资金支付 [5][12]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分别承担直接主管和业务监督职责 [6][15]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 关联交易支付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财务部门需审查程序合规性 [6][16][17] - 支付前需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7][19][20] - 独立董事每季度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发现异常需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8][22] 监督与追责措施 - 发生侵占行为时,董事会需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提起诉讼 [8][21]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上需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审批程序 [10][28] - 违规支付资金的责任人将面临扣薪、追回款项、免职等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 [11][2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33][34] - 未涵盖事项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冲突时优先适用上位规定 [12][31]
英科医疗: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