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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 太极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通过独立董事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能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比例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性限制条款:列举8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包括关联方任职 持股超1% 业务往来方任职等 [5] - 基本条件: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三项条件之一 [6] - 提名程序:可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独立性 [7][8]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6项职权 行使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15] - 表决机制: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决策等重大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 [20] - 履职要求: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需制作详细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 [26][27]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提供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协助 保障知情权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 组织实地考察等 [31][32] - 会议支持:需提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事项 [33] - 权益保障:公司承担履职所需费用 支付经股东会审议的津贴 并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35][36] 制度实施与修订 - 生效时间:2025年7月修订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时废止2024年4月版本 [37] - 解释权归属: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