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6月21日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投票方式及审议事项等详细信息 [4] - 股东大会于2025年07月0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在湖北省当阳市翼德路6号三峡新材办公楼举行 由董事长谢普乐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15-15:00两个时段 [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394名 代表股份347,804,28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9793% [7] - 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5名股东)持股329,416,101股 占比28.3943% 网络投票股东389名 持股18,388,186股 占比1.5850% [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7]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获通过 同意股344,544,937股(99.0628%)反对3,024,150股(0.8694%)弃权235,200股(0.0678%) [8]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获通过 同意股344,831,837股(99.1453%)反对2,383,050股(0.6851%)弃权589,400股(0.1696%) [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刊登日距召开日达15日要求 [4][6] -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