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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威科技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22,0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4]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67,278,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4] -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4] 股份回购情况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使用自有资金规模介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 [4] - 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1.80元/股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 [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股份回购 实际回购数量为722,000股 [4]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约为0.10元/股 计算公式为(67,278,000×0.10)÷68,000,000 [5] - 以2025年6月20日收盘价20.16元/股计算 实际除权除息参考价为20.06元/股 [5] 合规性结论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方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