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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载明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5:00在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分时段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382,2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69% [4] - 现场参会股东2人 网络参会股东181人 代表股份293,163,109股 占比37.0891%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获得同意票293,357,509股 占比99.9916% 反对票13,300股(0.0045%) 弃权票11,400股(0.0039%) [5][6]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票62,584,111股 占比99.9605% 反对票13,300股(0.0212%) 弃权票11,400股(0.0182%) [6] - 议案以超过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比例通过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