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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依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1] - 修订后公司章程明确法定代表人职责,新增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并对善意相对人保护 [2][3] - 股东会职权调整,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能,新增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中的作用 [12][13]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公司注册资本条款更新,明确股份总数6,800,495,825股,普通股结构不变 [3] - 修订对外担保规则,要求股东会审批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 [13] - 股份回购条款细化,新增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并限定回购方式及持股比例上限 [4][5]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知情权扩大,可查阅会计凭证等材料,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6][15]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展,明确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董时强制采用 [22]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强化,新增8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占用资金、操纵信息披露等 [1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勤勉义务标准细化,要求"为最大利益尽到合理注意",并列举具体履职要求 [30]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化,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机制,辞职生效时点改为提交报告日 [31][33] - 董事会成员结构优化,职工代表董事占比不超过半数,提名需具备业务管理经验 [29]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调整,将"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14] - 网络投票时间规范,要求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且不晚于会议当日9:30 [16] - 特别决议事项扩充,包含分拆上市、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