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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决议召集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官网披露,并于7月2日发布调整召开时间的补充公告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10点在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3][4] 参会人员与表决权 -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2,595,578,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51%,均为2025年6月30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 [4] -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1至议案3分别涉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5] - 议案4提出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6] - 议案5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议案6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6] 表决结果与法律效力 - 六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6] - 所有议案均经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