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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897,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公司58,897,3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 [2] - 方鸿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7,552,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517,375股(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34,751股(2.00%) [1][2] - 减持计划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比例不超过方鸿先生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2] 股东基本情况 - 长沙正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方鸿先生为长沙正元唯一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 - 方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全部通过长沙正元间接持有 [2] 承诺及履行情况 - 长沙正元及方鸿先生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3][4] - 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4]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需提前通知公司公告 [4][5] - 方鸿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5] - 截至公告日,长沙正元及方鸿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5] 减持计划合规性 - 长沙正元不存在深交所减持规则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5] -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5] - 减持计划符合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