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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盈特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核查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禁止情形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内未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因重大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等条件 [2] 激励对象范围与资格 - 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不含独立董事及外籍人员 [2] - 明确排除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确保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2] 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 公司需在股东会前10天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需审核名单并听取公示意见 [3] - 授予安排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 包括授予数量 价格 归属条件等要素 相关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3] 激励计划目标与效果 - 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同体 提升管理效率 支持公司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实现 [4]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未损害股东利益 已达成一致同意意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