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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评价制度再修订 监管评价体系全面升级
证券时报·2025-07-03 01:55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修订核心要点 - 时隔五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迎来重大修订 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突出"奖优罚劣"和监管"指挥棒"作用 [1]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 持续合规状况 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 新增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 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成效 [1][2] - 优化业务发展加分指标 取消营业总收入加分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 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 [3][4] 行业功能发挥与专业能力提升 - 修订突出督促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 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力度 引导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 [1][2] - 通过投行执业质量评价 并购重组专业能力 新股发行定价能力等专项监管加分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 - 要求证券公司平衡功能性与盈利性 强化对科技创新 绿色产业 民营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3]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和经纪 投行 资管等主要业务收入加分覆盖面 由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 按名次加0.25-2分不等 [4] - 鼓励中小机构立足禀赋探索差异化道路 做"小而精"服务商 深挖区域经济"富矿" 将乡村振兴 普惠金融转化为本地化抓手 [4][5] - 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 基金投顾发展 权益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等专项指标 鼓励引入中长期资金和服务居民财富管理 [5] 强化综合惩戒与投资者保护 - 完善下调评价结果手段 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下调评级范围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5][6] - 鼓励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先行赔付 主动申请可减少扣分(至多扣1分)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7] - 补充对股东行为监管的扣分标准 优化债券交易风险管控 资管业务风险管控等项目的扣分标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