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为0.084元,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每股派发0.014元(含税),2025年第一季度每股派发0.07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463,502,683股为基数实施[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1] 关键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0日[1][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2] - 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2]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税,实际派发0.084元/股,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暂免征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0756元/股[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派发0.0756元/股[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缴税,实际派发0.084元/股[4] 股东会及联系方式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审议通过[1] - 咨询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处,电话0535-82427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