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2,901.80万元,债券简称"福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12",存续期限为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 [1] - "福新转债"转股期内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数量为249,923股,导致注册资本增加 [1]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转增4股,共计转增79,687,294股,注册资本增加79,687,294元 [1] - 2025年5月30日至6月27日期间,"福新转债"累计转股675,126股,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 [1] - 公司股份总数从201,395,263股增至282,007,606股,注册资本从201,395,263元增至282,007,606元 [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 [2][3] - 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等制度 [3]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处理程序 [5] - 调整股东权利条款,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13] - 修改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相应调整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 [23][24] - 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明确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 [24] - 完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董事选举中每股投票权的计算方式 [54][55] 董事任职资格调整 - 增加董事任职禁止情形,包括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9] - 明确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且职工董事为1名 [99] - 规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99]